事件回放:2010年12月25日,芦淞区顶尖网吧诺亚方舟店大量接待未成年人上网,文化局稽查人员接举报来稽查时,却只对3名在此上网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登记。(详见株洲晚报28日报道)。
近日,违规接纳大量未成年人上网的顶尖网吧诺亚方舟店在短暂关停后已恢复营业。文化局相关负责人称,是否吊销网吧的经营许可证,还需固定3未成年人上网的证据,“具体处罚,还要通过支队讨论,报局领导批示”。
登记3人中“只固定两人证据”
2010年12月29日下午,市文化稽查支队支队长李高称,12月28日下午,文化部门已要求该网吧停业。
对于12月25日文化稽查人员对顶尖网吧稽查时,只登记了3名未成年人在上网,他说,“主要是因为那天是休息日,我们只抽调了两名稽查人员前去清查,而且我们的执法人员无权要求网吧进行关门清查”。
李高说,现场登记的3名未成年人,因确认未成年人身份时,其监护人必须在场,所以取证难度较大,现已取得2名未成年人在该网吧上网的证据。而直至昨天下午,该队仍未完成对第3名未成年人的取证。
文化局:相关处理依据有冲突 市文化局副局长周煦惠称,《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关于对网吧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上网的处罚规定,与湖南省文化厅制定的相关自由裁量标准发生冲突,“最终处罚依据是哪个,还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据了解,周所称相关自由裁量标准指:网吧一次接纳1名未成年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次接纳2名未成年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次接纳3名以上7名(含7名)以下未成年人;一年内累计2次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该处理规定比文化部《通知》规定明显要轻。
市文化稽查支队代理副支队长周淼证实:“这是湖南省文化厅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的一个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只是《条例》的一个指导意见。”
不过他同时认为:“文化部下发的‘通知’同样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
网吧短暂关停后又在营业 去年12月28日,芦淞路顶尖网吧诺亚方舟店已被文化部门要求暂停营业。近日,记者走访时却发现该网吧已经恢复正常营业。
昨日下午,市文化稽查支队书记颜桂元称:“如果能固定登记的3名未成年人在该网吧上网的证据,文化部门必定会吊销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已固定的两个未成年人上网的证据看,可以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具体处罚,还要通过支队讨论,报局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