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的太阳岛网吧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场所向公众播放了电影《集结号》。今年,拥有著作权的北京公司“扮顾客”前往调查取证,后索赔1万元。昨日,记者从渝中法院获悉,该网吧因侵犯著作权,被判赔3000元。
2010年1月13日17时许,在渝中区临江门的太阳岛网吧,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来到网吧里,办理了付费上网手续。他们迅速走到了网吧角落的一台电脑面前。
一名男子开启了电脑后,在运行“网吧电影”的页面信息上找到电影《集结号》,任意选取了其中部分片段进行播放。不过,他们掏出了摄像机将全程录制了下来。录完象后,他们就离开了网吧。原来,他们是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和沙坪坝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专门到网吧来调查取证的。
今年6月,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带着拍摄的文字图像资料等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称,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对影片《集结号》拥有著作权。视渠公司得到了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的授权。
他们取得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排他性专有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然而太阳岛网吧,并未得到授权,就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局域网上向公众播放了上述电影。这给视渠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视渠公司提出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赔偿公司1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太阳岛网吧则认为,视渠公司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而且他们也没有下载过电影。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等,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局域网上播放了《集结号》。他们侵犯了原告对上述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相关权利。被告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该网吧侵犯了著作权,除停止侵权外,10日内赔偿视渠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
本文来源:商报滚动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