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文某一直在漳州市区的南昌路经营网吧,生意不错。2010年下半年以来,为增加收入,迎合一些顾客的吸烟需求,他一直琢磨着在网吧里销售香烟。可墙上“禁止吸烟”的标志明确告诉他:网吧明令禁止吸烟。怎么办?受火车车厢内“吸烟区”的启发,文某自作聪明地在网吧里设立了一个“吸烟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一烟草批发商处购进香烟,在网吧里进行烟草零售。
接到群众举报后,芗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网吧规模不小,所谓的“吸烟区”内摆放着一个香烟货架,里面烟雾缭绕,空气污浊。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与食品销售有关的食杂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才能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活动,网吧并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条件。
本文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