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经理黄某被朋友拉去“斗牛”(一种赌博),一晚就输了五六千,为还赌债,他监守自盗,1个月的时间内,连续盗窃自己工作的网吧营业款共计1.3万元,以及价值近7000元的“芙蓉王”香烟。
前晚,24岁的黄某呆呆地坐在嵩山路派出所感叹:“唉,赚得少,用得多,才走到了今天这步!” 据了解,黄某一个月有2600元工资,网吧还包吃包住。
一旁,黄某的老父刚从老家赶来,不停地打电话借钱,显得非常焦虑。在黄某家中,就他一人进城工作,非但没见他接济家人,反而需要偷钱用。“他是被这花花世界迷了眼咧。”父亲痛心疾首。
黄某说,他在该网吧当经理已有半年时间,负责处理日常网吧及附属超市日常管理,虽然收入不低,但平时和自己玩在一起的朋友都是“高收入”群体,“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钱,平时一起出去玩,唱歌、喝酒、吃饭什么的,也不好意思总让他们请客”。
从今年9月起,黄某被朋友们拉去“斗了几次牛”后,便欠下了一身赌债。
“我知道网吧每到月底才清账,所以想先从营业款里弄点钱周转一下。”黄某称,盗窃手段也就两招:支开超市服务员后,一次盗窃三五百元零钱,或者从仓库“拿”点烟出去卖。从9月30日到10月30日的1个月时间内,黄某陆续盗得上述财物。
东窗事发之后,黄某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株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