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卢蓉在高中毕业之后,便开始了四处打工的生活。2009年初的时候,卢蓉通过应聘进入了南京一家网吧里做收银员。卢蓉工作方面很努力,可是老板却有些抠门,每个月只发放1000多块的工资,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奖金。卢蓉不禁心底产生了不平衡的感觉:“辛辛苦苦熬夜加班,工资也太少了。”卢蓉正值花季的年龄,平时穿衣打扮都需要钱,这么点工资显然无法满足她的消费需求。
一次偶然的机会,卢蓉在交接班的时候,发现了网吧管理上的一个小漏洞:只要交接班时少登记一些营业款,同时在工作中再多次点击交接班的记录,其中一些钱就可以据为己有。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卢蓉于是动起了歪心思。从2009年5月份开始,卢蓉第一次伸出了自己的“脏手”,利用少登记营业款和工作中多次点击交接班记录的方式,每次都能搞到几百元钱。一次两次下来,网吧老板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卢蓉的胆子开始越来越大,有时一晚上甚至能将上千元的营业款放入自己的腰包。
其实,卢蓉自己心底也明白,网吧是有后台服务器的,一旦老板发现异样,完全是可以查出来的。可是受到金钱的诱惑,卢蓉将这些风险完全抛在了脑后,胆子也是越来越大。据了解,仅仅5个多月的时间里,卢蓉侵占了网吧营业款高达6万余元。卢蓉的担心最终成为了事实,该网吧的老板发现了异样:“生意很不错,可是赚的钱怎么这么少啊?”经过调查,网吧老板果然通过后台服务器发现了其中的猫腻,随后连忙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卢蓉似乎早已料到这个结局,早已是逃之夭夭。直到2010年5月份,卢蓉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那些钱都是我拿的。”卢蓉面对公安机关的审问,坦白了一切。据了解,事发后卢蓉的家人也不敢相信这一切:“她平时是个很乖的女孩,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为了避免卢蓉在泥淖中越陷越深,家人代为退赔了所有的营业款。
日前,栖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归案后卢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体现其认罪、悔罪的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了卢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文中当事人系化名)(通讯员戚研记者姚均祥)
来源:南京晨报
本文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