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警介绍,孙某、盛某、于某都是前郭县长山镇人,都无正当职业。为了吃喝玩乐,3人一商量决定盗窃。因为他们经常出入网吧、旅店,而这两个地方都是人员流动的公共场所,所以3人就把目标放在了网吧和旅店的吧台上。每次作案时,他们都选在凌晨2点到3点左右动手。
3人的合作,为他们带来“收获”的同时,也大大刺激了他们的贼胆,有时一两个人也敢作案。2009年7月的一天,孙某和于某来到前郭县某网吧伺机盗窃。次日凌晨,两人注意到网管正躺在椅子上睡觉。于某假装不小心动了一下吧台上的东西,确认网管是否熟睡。然后由孙某放风,于某趴到吧台上,拽开了里面的抽屉,盗走了部分现金。没想到,开抽屉的声音却惊醒了网管,两人慌忙逃脱,但是他们的行动已被网吧监控设施录下。
此后3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扩大了“业务”范围。除了盗窃,他们还抢劫一些独行的路人。
1月28日,民警在长春市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孙某、盛某抓获,并于当晚在前郭县长山镇火车站将准备外逃的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