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湖里区法院获悉,小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查明,年轻人小李高中毕业后,工作一直不稳定,经济上入不敷出,又痴迷于上网。于是,他萌发了敲诈网吧老板的念头。2009年8月24日至26日三天内,小李在其湖里后埔社的暂住处利用电脑攻击了湖里后埔社一带的3家网吧的网络,致使上述网吧的网络多次瘫痪,三百余台电脑不能使用。此后,小李以此为由向上述三网吧老板索要现金共计7000元。网吧老板报警,小李在暂住处被警方抓获,作案工具电脑也被一并缴获。
法院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但因没有拿到赃款,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作案工具电脑,也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