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东胜区采访时发现不少网吧没有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禁烟令在这些网吧成了一纸空文。
据了解,早在2002年,文化部等多个部门就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经营时必须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行为。
4月22日,记者在东胜区伊化北路网苑台吧看到,网吧的墙上并没有悬挂禁烟标识,每台电脑旁都备有烟灰缸。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一些网吧在电脑显示器上贴着小纸片,上面标有各种香烟的价格,多家网吧的桌面上、地上随处可见烟头烧过的痕迹。
4月23日上午,记者就这一问题拨打了东胜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举报电话12318,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以及未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文化行政部门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对网吧吸烟问题也进行了检查,现在网吧吸烟现象已经明显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