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小时收费200元
萍乡两少年利用所掌握的网络技术,有意接受网吧业主的雇请,并按雇主意图,恶意攻击一些与之竞争的网吧中的主机,使之生意冷落。攻击网吧成功后,这两名少年根据事先议定,可每小时从雇主手中得到200元“业务费”。
据了解,这两名少年一名姓江,今年16岁,家住该市上栗县金山镇;另一名姓潘,今年15岁,家住该市安源区凤凰街。两人都只读完初中后,就迷恋进网吧上网。
去年10月,江某到萍城玩耍时,经表哥介绍认识潘某。此后,江某与潘某因情趣相投结为网友。
从今年2月起,两人利用长期上网学到的网络技术,帮人在网上开展域名注册、服务器租用、网站制作发送商业广告等业务,同时还帮他人销赃盗来的QQ号。几个月下来,他们便轻松合赚了两万余元。
今年5月初,江某和潘某在网吧上网时了解到,一些网吧业主与同行争网友,抢生意,认为受雇代理攻击网吧,造成网吧主机断开网络连接,网友离去,而后收取雇主“业务费”,是赚钱的好门路。他们很快从一些非法网站上学会了一种俗称“黑客”的攻击网吧主机技术,并按攻击网吧技术需要,通过互联网购买了“风云”、“傀儡”、“僵尸”、“肉鸡”等工具。之后,两人在上栗县城四处散发印有他们QQ号的宣传单,开始开展“代理攻击网吧、游戏服务器网站”等业务,每小时收200元“业务费”,由雇主通过银行汇款到自己账上。
6月上旬,上栗县城几家网吧业主先后到县公安局报案称,其网吧经常出现主机断网现象,最频繁时一小时断开十余次,使上网网友烦恼,网吧生意冷落。报案人由此怀疑有人攻击网吧主机。
6月27日晚,上栗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正在上栗县城某网吧实施攻击行动的江某、潘某抓获。据悉,这是上栗县发生的首例“黑客”恶意攻击网吧主机案。
昨日,记者了解到,鉴于江某刚满16岁,攻击网吧行为才开始;潘某属未成年人,又是跟江某“学习技术”阶段,上栗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加强管教。
作者:崔源清 陈建新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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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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