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6日讯 3月25日,盐城晚报记者从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获悉,日前包括省文化厅在内的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取消网吧准入方面的若干限制,调整许可审批流程,实行“先照后证”管理。
在这份由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意见》文件中,首次明确“取消总量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称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限制;取消高校周边‘红线图’、上网服务场所与高校距离及上网服务场所之间距离等各种布局限制条件;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在此之前,网吧准入的最低标准是“400平方米,200台计算机”。
另一个重大调整是“调整许可审批流程,实行‘先照后证’管理”。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此之前,是“先证后照”,即先向文化行政部门申领《许可证》,再领取工商部门核发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工商营业执照。现在情况改过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批准文件等材料,并具备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条件后,向文化行政部门申领《许可证》。”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