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广连锁网吧奖惩暂行办法》要求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财务管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特许或加盟等形式的连锁网吧经营单位不在本措施调整范围内)。
在《海南省推广连锁网吧奖惩暂行办法》中,还明确鼓励连锁网吧企业兼并、收购、控股单体网吧经营场所,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为其提供简化便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海南省推广连锁网吧奖惩暂行办法》中,还对管理规范、经营守法,其所属直营门店没有受到文化行政部门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网吧连锁企业,按“3比1”的比例奖励发展市县连锁单体网吧的指标(已奖励过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店总数不重复评奖)。
同时,对管理混乱、经营不善,其所属直营门店一年内累计3家次或直营门店总数的5%以上的门店受到文化行政部门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安排奖励发展市县连锁单体网吧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