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审议。草案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将处以 5000元到15000元的罚款;一次接纳两名以下未成年人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天;一次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或者一年内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的,将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