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禁烟一直是老大难的问题,为切实消除网吧消防安全隐患,促进“多城同创”创建目标的实现,椒江区网吧吸烟现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告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所有上网人员进入网吧上网的,需签订不吸烟告知书,随身携带的香烟、打火机等物品统一交网吧寄存。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吸烟、不听网管员劝阻并拒绝离开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予以行政处罚。
二、网吧利用明火照明或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的;网吧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巡查,发现该巡未巡、该管不管、放任不管的,对网吧予以如下处罚:
1.第一次查获,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及责令限期整改;
2.第二次查获,责令停业整顿7-15日;
3.第三次查获,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上述查获周期为一年。
附---网吧禁烟管理“六个一律”:
1、上网人员一律签订不吸烟告知书,随身携带的香烟、打火机等物品一律寄存网吧;
2、在网吧内吸烟不听劝阻、扰乱网吧经营秩序的一律行政拘留五日;
3、网吧未尽禁烟管理职责的,第一次查获一律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责令限期整改;
4、网吧未尽禁烟管理职责的,第二次查获一律停业整顿七至十五日;
5、网吧未尽禁烟管理职责的,第三次查获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被吊销许可证者五年内一律不得再次申办。